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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险被塞“全家桶”、家财险搭售无关险……11月起,这些操作被叫停

导读:中新经纬10月13日电 (李自曼)买份家财险,却被搭售一份跟房子毫无关系的险种;续保车险时,账单里莫名多出意外、津贴类产品……这类捆绑销售乱象,将迎来强监管。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规直指财险领域附加险乱捆绑、条款晦涩难懂、劣质产品长期在售等问题。附加险不能再乱捆绑新规明确,附加险是指“与所附主险之间有明确关联性,不可独...

中新经纬10月13日电 (李自曼)买份家财险,却被搭售一份跟房子毫无关系的险种;续保车险时,账单里莫名多出意外、津贴类产品……这类捆绑销售乱象,将迎来强监管。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规直指财险领域附加险乱捆绑、条款晦涩难懂、劣质产品长期在售等问题。

附加险不能再乱捆绑

新规明确,附加险是指“与所附主险之间有明确关联性,不可独立销售”的条款和费率。附加险仅可对主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赔偿处理等进行扩展、限制或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中新经纬指出,新规主要约束两类市场乱象:一是车险市场以“全家桶”形式,在车险中强行塞入意外、津贴类无关保险产品打包销售;二是家财险市场搭售与房屋保险标的无关联的险种,甚至利用附加险修正主险漏洞、规避主险备案监管。

对消费者而言,王向楠表示,新规落地后,主险保障内容、附加险调整范围、对应收费标准将更加透明,消费者无需为无关捆绑保障付费,也能大幅减少后续出险理赔纠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中新经纬,新规明确禁止车险、家财险将意外险等完全不相干的产品包装为附加险搭售,同时杜绝将可独立销售的险种,伪装成附加险捆绑售卖。

不过,并非所有附加险都被“一刀切”。王国军指出,与车辆本身直接相关的配套附加险,例如车轮损失相关保障,属于合理补充,新规予以保留。新规对消费者的直接利好十分明确:帮助消费者避开无用保障、减少不必要开支,推动保险套餐可拆分,有效解决以往主附险搭配混乱导致的理赔责任错位问题。

劣质产品要被“扫地出门”

为持续净化财险市场,新规建立常态化产品动态清理机制,持续淘汰不合规、低质量、无价值的保险产品。

王向楠介绍,新规划定了明确的产品清退范围,主要包含三类问题产品:一是不符合监管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产品;二是连续三年未产生实际承保记录,且不属于行业示范条款的费率产品;三是触碰监管准入红线的产品,包括无实际保障内容、单纯靠降价炒作、承诺未出险返还保费、承保投机风险等八类违规产品。

消费者此前购买的存量保单怎么办?王向楠强调,新规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消费者此前购买的存量保单,可按照原有合同约定正常执行,保障和理赔权益不受影响;唯一变化是,被清理下架的产品,后续一般无法续保。

王国军补充道,投诉率高、存在设计缺陷、费率设置不合理的财险产品,也将纳入常态化清理清单,持续优化财险市场产品供给质量。

条款必须“说人话”

中新经纬还注意到,新规要求面向个人销售的财险条款全面通俗化,免责、减责内容必须醒目提示。业内人士认为,该条剑指整治保险条款“晦涩难懂、暗藏陷阱”的行业通病。

根据规定,“个人类条款应当通俗易懂、清晰明确”,对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内容,“应当使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

王向楠认为,条款通俗化和免责提示强化的要求,将精准减少三类高发理赔纠纷:一是消费者因看不懂专业条款引发的保障范围争议;二是免责条款未显著提示,导致消费者投保前不知情、出险后遭拒赔的纠纷;三是主险与附加险条款内容冲突引发的理赔矛盾。

王国军表示,这一规定直击市场痛点,能够有效解决“小字免责隐形拒赔”、条款晦涩看不懂、伪保障产品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他同时给出消费者投保避坑建议:投保时主动区分主险与附加险,坚决拒绝无关产品捆绑;不盲目相信营销宣传,重点核对免责、免赔限制条件;谨慎选择低价但保障约束极多的保险产品。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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