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运营 >   正文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餐饮服务食品领域案件(2026年第7期)

导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规范,依法从严查处网络餐饮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4起案件公布如下:一、东港区某聚餐饮经营店环境卫生不整洁、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案执法人员对东港区某聚餐饮经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店内从业人员在岗作业时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查,当事人出示的健康合格证明系伪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规范,依法从严查处网络餐饮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4起案件公布如下:

一、东港区某聚餐饮经营店环境卫生不整洁、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案

执法人员对东港区某聚餐饮经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店内从业人员在岗作业时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查,当事人出示的健康合格证明系伪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三项之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使用伪造的健康证明的违法线索移交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二、岚山区某岚琪乐餐饮经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执法人员对岚山区某岚琪乐餐饮经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存放待使用的部分面包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面包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日照某肆村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案

执法人员对日照某肆村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门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辣白菜属于冷食类食品范畴,经查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简单制售,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辣白菜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岚山区某拉格你好披萨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案

岚山区某拉格你好披萨店采购的芒果,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吡唑醚菌酯、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网络餐饮等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等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本文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内容